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喂,哥,你有听见吗?我每天都很想你啦,我一直很开心。我ai你。(3/3)

护着他的苗,养着他的花,凶恶的泥石掩埋了他的身躯,也叫他破土重生。

难道春天要来了吗?

我是个失恋的旅客,听着本地艰涩难懂的方言,吃着不合口味的饭菜,味同嚼蜡。

心里无比后悔,后悔当初没有死皮赖脸地缠着裴春诏不放,后悔乖乖听了裴春诏的话留在江镇,导致两人长达三年的异地和三年的阴阳两隔。

我漫无目的地走着,步步踏实地落在黄土地上,目光掠过藏蓝的天,掠过层层白云,才逐渐恢复所有麻痹的感官。

我想,这就是裴春诏一生坚守的西北大山,是他倾注全部心血建设的地方。

这里有同他一般浪漫的高山黑林,有同他一般生机蓬勃的青年志愿者,这里埋葬着他的过往,埋葬着我的恋人。

我沉默地行走在路上,走了很久,忽然失声痛哭,胸口闷疼,说不出其他的话。

穷山恶水一朝开出花骨朵,竟也美得动人心魄。

诚然,诏哥所做的一切都很值得,是万千细嗅蔷薇的浪漫使者吾往矣的伟大事业,如果他能见到此番美好的风景,应该会很高兴吧。

我抹掉泪,买了凌晨的机票,灰头土脸地连夜离开。

这生机蓬勃的美好景象我才不想替裴春诏看,我要他自己回来看。

一个外国帅哥在机场问我是不是gay,说对我一见钟情。

裴春诏,有人想拐走你家宝贝,你再不回来,自己掂量着看吧。

算了,算了,我只喜欢裴春诏,不喜欢别人,更不喜欢金发碧眼的男人。

究其原因,我仔细回想了一下,终于记起来——裴春诏这个业余画家十七八岁时曾在一所画室里求学,画室招来的裸体模特里有个美得如天使般干净纯粹的伦敦少年。

我悄悄地站在画室后门,看着那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小模特眼都不眨地盯着裴春诏看,不一样的是,我只能瞧见裴春诏笔直挺拔的背,他却能用目光肆意地一寸寸临摹裴春诏的眉眼。

小模特那么好看,乖巧,撒娇时叫人心都软得流水,还喜欢围着裴春诏转。

实在让人很有危机感。

但后来突发意外,裴春诏带着我搬家到江镇,伦敦少年拿着机票离开京北飞往了他的故乡,那张临堂写生的画像被人胡乱地夹进画册里一起装上货车,带到了现在这座房子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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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年前,我悄悄把那幅画像藏了起来,恶劣地想,姑且叫它犄角旮旯吃灰去吧。

再后来,在整理我哥的遗物时,我却没把这张画像丢掉,纯粹是因为我已经不剩什么属于他的东西了。

我一样也不舍得烧掉,都藏起来。

唉,诏哥,诏哥,你不要生气,就当我什么也没抱怨吧。

我从始至终都只有你,我们永远是血脉相亲的恋人,我爱你。

我的喜欢,我的爱意,乃至于我的一切,永远都只属于裴春诏,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别的人选,哪有什么外国帅哥,刚才是我在胡说八道。

诏哥,你说,再浪漫落拓的业余画家也会有强烈的占有欲,会吃醋,会产生出疯狂的妒意吧?

只是那时候业余画家还是个活生生的人,如今可能是个飘荡在甘南山间的野鬼。

不,不对,即便是鬼,裴春诏也是我的家鬼。

无论如何,哥快回到我的身边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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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撑着那柄红伞再次回到了破旧橱窗前,天气依旧恶劣,冰冷的雨水噼里啪啦打在伞面上,滑落,聚成一滩水洼。

平滑的玻璃仍旧倒映出我阴郁沉闷的目光,而原本双翅闪着晶莹蓝光的玻利维亚双列闪蝶标本早已不知去向,只剩下贴着卷边标签的空白展示台和散落的细碎微小的蓝黑色鳞片。

我站在这里,愣了很久,最终撑着伞转身快步离开。

雨水沾湿我的裤脚,冬风呼啸,吹得人脸颊生疼,小腿冰凉一片。

裴春诏,我好像又失去了一个能悄悄怀念你的角落。

除夕夜,一桌子未动筷的残羹冷炙。

半空中尽情绽放的烟花,噼里啪啦的爆竹声,全部杂糅在十二柱香燃烧的袅袅白烟里,这世上的热闹都与我无关。

如果天堂可以通电话,你第一个打给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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